失業補助懶人包(下)─補助問題大解密,終結失業後的經濟難題 - 法律010
雷皓明律師
2021-06-21 更新
失業補助有多少彈性?是不是可以重複領?自願離職真的完全沒機會申請嗎?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健保給付免費到底是不是都市傳說?讓律師告訴你,失業除了有錢領,還可以上課學技能!在肺炎疫情肆虐下,看看政府還推出什麼救急法寶!彙整了常見的補助資訊與地點,讓大家一次了解。如果有需要,文末還有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可以參考。
目錄
一、失業補助:自願離職能不能領失業補助?
非自願離職是失業補助其中一個 重要條件,除了以下狀況之外,基本上失業補助自願離職是不能申請的。
▲非自願離職條件如下:
- 公司遇到「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這種消失的情況。
- 勞工因為「依勞基法第11條、第14條、第20條」離職的情況,例如公司因業務緊縮必須「裁員」,以及雇主認為勞工不能勝任、不適任工作而「開除」;或者是雇主對勞工施暴、工作環境有害健康、雇主違法時勞工主動請辭的情形;公司合併時不留用舊員工,而大批辭退這種也算。
- 定期契約工作(例如約聘行政人員)期間1年內合計超過6個月,屆滿離職後超過1個月未就業。
但如果離職原因尚未釐清,勞工可以先申請失業補助
如果是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的已離職勞工,為確保這段時間的生活順利,還是可以先申請失業補助,不過如果最後確定申請人是自願離職,不符合申請資格,那這段時間所領取的補助要在15天內償還才行。
二、失業補助可以領幾次?
失業補助一輩子只能申請1次?不!並沒有這樣的事情。
失業補助只有期限(最多6個月)的限制,沒有次數上的限制,所以當你第二次失業,只要符合資格都還是可以請領,不過會有條件上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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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失業補助期限會與前一次失業合併計算 假如A領了失業補助金2個月後找到工作,但運氣不好沒多久又被開除,A雖然可以再去申請失業補助,但最多只能再領取剩下那4個月的失業給付,而不是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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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1年沒有領滿失業給付6個月,隔年會重新計算上限 假如A在108年領了2個月的失業給付,但第二次失業 是在109年,那A可以領取109當年度失業補助上限6個月,不用跟前一年合併計算。(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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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1年內已經領滿失業補助上限,接下來2年內的第二次失業只能領一半 假設A在107年領滿6個月的補助金,接下來A在110年以前(108-109)失業,雖然還是可以申請失業補助,但這次最多只能領3個月(不是6個月);只有在110年(含當年)以後失業,才能再領6個月上限的補助金。
三、失業補助健保給付
民眾在失業期間除了可以依規定資格領取就業保險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之外,就業保險基金會也同時會全額補助勞工本人以及其眷屬的健保費,降低失業民眾的經濟負擔。
勞工離職後,健保跟勞保會一起被公司退保,這時候當事者可以直接到鄉鎮區公所辦理健保加保,在通過失業補助申請時,勞保局就會將申請人相關資料送交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在申請人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申請者及當初退保前一同加保的眷屬、子女等保費都將由勞保局補助(不包括申請人離職退保後才辦理追溯加保的眷屬)。
失業健保給付領取期限與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一樣,失業補助金領幾個月,健保給付就補助幾個月(兩者最高上限都是6個月,除非申請人符合年齡與身心障礙條件,健保就可以連同失業補助一起延長至上限9個月)。
注意事項:健保署為了辦理健保費的收繳作業,會將相關 補助資料轉知申請者投保的單位,查對後依法不用代為扣收申請人的健保費。所以如果申請人有別的原因想要放棄健保補助,可以在補助當月底前通知勞保局辦理就可以了。
四、失業補助上課有保障?
失業過程中,如果想要利用空檔學習新技能,增加競爭力,這時當事人可以去申請政府提供的「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基本上申請需要具備的資格條件、相關資料與失業給付差不多,只要津貼申請通過,不僅可以上課充實自己,也不用擔心生活會陷入困境。
一般來說要滿足以下條件才算符合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申請資格:
- 上課期間要滿1個月以上
- 每週4次以上
- 每次上課4小時以上
- 每月總時數相加要100小時以上
- 晚上及假日皆不行
申請人在辦理申請手續前可以先台灣就業網找自己喜歡的課程,再向就業服務處報名,就可以獲得最高6個月的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讓政府資助你學習技能,有些課程還有輔導考取證照,值得一試!
▲注意事項 因為失業給付與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基本上是相同的補助金,只是名義上不同而已,所以不能同時請領,但可以領完失業給付後再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或是在領取失業給付期間獲得課程補助津貼,也可以先暫停失業給付期限,等課程給付津貼結束後再繼續請領失業給付。
安排得宜的話,申請人有機會獲得6個月的課程加上6個月的失業給付,總共1年的失業補助金期限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