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假天數別搞錯!最多可請15天,請錯小心會扣薪! - 法律010
雷皓明律師
2021-07-19 更新
喪假英文為Funeral Leave,雇主必須遵循勞基法喪假規定,不得拒絕給假。然而,喪假具體規定有哪些呢?律師這篇將與您分享勞工、教師與公務人員關於喪假的請假事宜,如果還有問題,可以參考文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一、喪假日數有幾天?
勞基法喪假天數最多8天、最少3天,但具體喪假幾天是根據什麼親人離世決定,依照不同情況,喪假可以請幾天會有不同結論,且公務員及教師喪假天數與一般勞工喪假天數還不太一樣!不過別擔心,律師都幫你整理好了,讓你對請假天數不再迷茫!
(一)勞工喪假天數
依照「勞工請假規則第三條」內容,直系親屬(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係或婚姻系的人如父母、夫妻、子女)喪假都能請,旁系親屬(與自己具有間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則只有兄弟姊妹可以請喪假,而像是舅舅過世喪假便不能請,只能請事假。
民法對於親屬關係僅有親等之分,沒有內外得分別,所以祖父母喪假天數也包含外祖父母喪假。
勞工喪假天數分為3種,分別為8日、6日及3日,且喪假期間工資照給,並不扣全勤。
★8日:
父母喪假、養父母喪假、繼父母喪假、配偶喪假。
★6日:
祖父母喪假、外祖母喪假(外婆喪假)、外祖父喪假(外公過世喪假)、爺爺奶奶過世喪假、配偶的父親母親喪假(岳父喪假與岳母喪假)。
★3日:
曾祖父母喪假、兄弟姊妹喪假、配偶祖父母喪假。
勞工喪假請假天數 | |||
---|---|---|---|
申請資格 | 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 | 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 | 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 |
請假天數 | 8日 | 6日 | 3日 |
(二)公務員喪假天數
公務人員請喪假天數與具體內容皆與勞工的喪假天數不太一樣,依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12條內容所述,公務人員喪假天數分為3種,分別為15日、10日及5日。
★15日:
父母喪假、配偶死亡喪假。
★10日:
繼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死亡喪假。
★5日:
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的祖父母、配偶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喪假。
公務員喪假請假天數 | |||
---|---|---|---|
申請資格 | 父母喪假、配偶死亡喪假 | 繼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死亡喪假 | 曾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的祖父母、配偶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喪假 |
請假天數 | 15日 | 10日 | 5日 |
(三)教師喪假天數
教師喪假天數與公務人員一致,不過是參考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6款內容,教師喪假天數一樣分為3種,分別為15日、10日及5日。
★15日:
父母喪假、配偶死亡喪假。
★10日:
繼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死 亡喪假。
★5日:
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的祖父母、配偶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喪假。
教師喪假請假天數 | |||
---|---|---|---|
申請資格 | 父母喪假、配偶死亡喪假 | 繼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死亡喪假 | 曾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的祖父母、配偶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喪假 |
請假天數 | 15日 | 10日 | 5日 |
二、喪假規定內容
如果今天遇到雇主將喪假作為一般假別而扣薪,便是不合法,而且員工即使還未到職,如果有請喪假的需求,雇主都必須基於禮俗原因准假!
勞工也不用害怕請喪假全勤會影響,只要注意喪假請假期限,以及相關勞工婚喪假的規定,便能安心請喪假沒煩惱!
(一)勞基法喪假規定
★勞基法婚喪假
- 關於喪假勞基法可參考第43條:
「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簡言之,勞工只要有正當理由就可以請假,雇主也不能有任何理由拒絕。
- 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第9條提到:
「雇主不得因勞工請婚假、喪假、公傷病假及公假,扣發全勤獎金。」所以,請喪假薪水不會受影響,依舊可以領到薪水。
(二)勞工喪假請假規定
喪假請假記得要事前親自用口頭方式或書面陳述請假理 由及具體日數,且雇主是有資格要求勞工提出證明文件的。
1.喪假期限
勞基法規定喪假不含例假日,且工資照給;百日內請完喪假並無明確法源,而是依據民俗而生的實務做法。
2. 請喪假證明
-
請喪假證明記得要附上訃文或死亡證明書等相關文件。
-
記得於假單上的 「請假事由欄」註明過世親人的稱謂以及過世日期。
3.喪假規定
勞工可以分次請喪假,但每次請假都要至少半天。
(二)公務員請喪假規定
1.喪假期限
- 喪假期限規定必須在死亡日的100天內請完,且不會扣除例假日。
2. 請喪假證明
應檢具訃文或死亡證明書申請,如無法顯示為親屬關係者,應該另附戶籍等相關可證明文件。
3.請喪假規定
-
公務員喪假可以分次請喪假,但每次請假以「時」為單位請假。
-
申請繼父母或配偶的繼父母死亡的喪假必須是以下2個條件之1:
①這名公教人員或其配偶在成年前,就受這位繼父母扶養。
②這名公務人員與繼父母死亡前仍有住在一起才能申請。
4.請喪假津貼
- 眷屬喪葬津貼
公教人員及工友的父母、配偶及子女(限20歲以下未婚者)如果死亡,可以申請這項津貼。
- 眷屬喪葬津貼
有參加公教人員保險的公務人員,其父母、配偶及未滿25歲的子女如果死亡,可 以申請這項津貼。
(三)教師請喪假規定
1.喪假期限
- 喪假期限規定必須在死亡日的100天內請完,且不會扣除例假日。
2. 請喪假證明
應檢具訃文或死亡證明書申請,如無法顯示為親屬關係者,應該另附戶籍等相關可證明文件。
3.請喪假規定
-
公務員喪假可以分次請喪假,但每次請假以「時」為單位請假。
-
申請繼父母或配偶的繼父母死亡的喪假必須是以下2個條件之1:
①這名公教人員或其配偶在成年前,就受這位繼父母扶養。
②這名公務人員與繼父母死亡前仍有住在一起才能申請。
(四)喪假沒請完可以折現嗎?
喪假的目的是希望可以讓員工在失去親人之際可以好好休息,如果喪假沒有請完是不能像特休一樣折現的!!
雇主也必須注意,沒有員工同意,不能任意讓喪假折現。
三、如果雇主不給請喪假怎麼辦?
雖然有明確規定指出喪假不能不給請,但如果仍碰上雇主堅持不給請或是希望勞工用特休請的狀況時,該怎麼辦呢?有什麼方法可以保障自己的權利?
1. 勞工申訴管道
當遇上請假卡關時,勞工可以先向內部機關溝通,如人資或內部機關反映。但如果真的溝通不成,便可以向勞工局或勞動局反應,而雇主便有可能需要罰緩。
2. 雇主罰款金額
勞基法第43條便有保障勞工請假的權利,如果雇主堅持不給請、扣錢或是給假天數不合法,都有可能要罰上2萬元至100萬元。
親人離世真的是最感傷的事之一,當遇上有喪假的需求時,別害怕請假會被拒絕,好好把握權利請假,恢復心情並重新振作。以上為喪假的相關內容,希望有帶給你幫助,如果你喜歡我們的文章,請分享!想看更多「勞資爭議」文章,歡迎點擊下方按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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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皓明律師
民國100年考取律師資格後,在臺灣、北京、上海、新加坡及香港從事法律實務工作,主要處理公司組織架構、勞僱關係及仲裁程序,執業以來經手超過百間上市、未上市公司之相關爭議。訴訟方面擅長處理家事及繼承案件,自107年獨立創設喆律法律事務所迄今,已辦理超過500件上述類型案件,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法律上應有的權益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