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文書告訴乃論嗎?偽造文書罪3重點一次釐清! - 法律010
雷皓明律師
2021-06-21 更新
偽造文書罪是什麼?如果只是偷拿爸媽的印章蓋在成績單上也叫偽造文書嗎?偽造文書告訴乃論罪責嗎?如果想要提起偽造文書公訴又該怎麼做?偽造文書可以易科罰金嗎?有沒有偽造文書案例可以跟讀者分享?本文就讓律師一次告訴你,或是有任何問題也歡迎使用免費法律諮詢喔!
一、偽造文書罪是什麼?
(一) 偽造文書定義
依照文書性質不同,刑法偽造文書罪一般分成偽造私文書罪(刑法第210條)、偽造公文書罪(刑法第211條)、以及偽造特種文書罪(刑法第212條),並且可以歸結出下列3項偽造文書刑法上的要件:
- 須為文書
- 有偽造或變造行為
- 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二) 偽造文書構成要件
1.文書5特性
在瞭解偽造文書要件前,首要 說明的是文書這個概念在法律實務上有5大條件:
- 文字性(以文字或符號表示)
- 有體性(寫在有體物上)
- 意思性(從文字可以判斷出行為人要表示的意思)
- 名義性(知道是誰寫的)
- 持續性(文字要存在一段夠長的時間)
2.公文書、特種文書與私文書定義
- 私文書:不具公務員身分的一般人製作的文書。
- 公文書:公務員製作的文書。
- 特種文書:指證明能力或資格的一般文件,例如身分證、健保卡、駕照、學位證書。
3.有偽造、變造行為
偽造是指無製作權人冒用他人名義製作(無中生有);變造則是指無權修改文書內容卻擅自修改(把A變成B)。
4.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依據司法實務的見解,當這個行為有可能造成損害,也就是只要讓一般人有誤會的可能,就符合要件。
需要注意的是,這個「損害」不以有經濟價值為限。過去司法實務上就曾有「偽造道歉啟事」被法院認為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因此屬於偽造私文書的案例存在。
(三) 偽造文書刑責
1.偽造文書刑責怎麼看?
- 偽造私文書:5年以下有期徒刑
- 偽造公文書: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偽造特種文書: 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
當我們在看偽造文書判多久的時候,法院會從法定刑(法典上所載的各種刑期)的範圍內去記載宣告刑(在這個範圍內宣判要關你多久)。
另外就上述3類偽造文書罪觀察,只有偽造特種文書(9,000元以下罰金)有探討「偽造文書罪罰金罰多少」這個問題的價值。但是它的意義與易科罰金不同,下面我們會簡單解釋。
2.偽造文書判刑可以易科罰金嗎?
所謂的易科罰金與罰金刑是不同的概念。以偽造特種文書為例,「處9,000元以下罰金」指的是罰金刑,但如果是易科罰金則是將原本要被關的天數變成新台幣繳給國家換取自己的自由,簡單來說就是「錢錢交出來,我可以讓你不用被關」。
那麼偽造文書可以易科罰金嗎?
依照刑法第41條,必須要該罪最重本刑5年以下,並且受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宣告,才可以以新台幣1,000、2,000或3,000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
因此除了偽造公文書(最重本刑7年以下)外,偽造私文書與偽造特種文書只要最後受法院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宣告,同時也有宣告「可以易科罰金」,就可以向檢察官聲請易科罰金。
二、偽造文書公訴由誰提起?
(一) 偽造文書公訴罪?
「律師,請問偽造文書是公訴罪嗎?」
首要釐清的是「提起偽造文書罪公訴或是偽造私文書罪公訴是正確用法嗎? 」其實在法律上並沒有「公訴」這個名詞,是以告訴乃論與非告訴乃論來做區分。
「那律師,請問偽造文書是告訴乃論罪嗎?(大家不要惜字如金只搜「偽造文書告訴乃論」呀)」
告訴乃論是指刑法上的「某罪」由有告訴權人或被害人向警局或地檢署提出希望可以追訴犯罪事實,檢察官、法官才能夠進行追訴與處罰行為人。
如果想要知道那些刑法上的罪名屬於告訴乃論,通常可以在刑法規定找到「本章或某罪,須告訴乃論」的條文內容,常見像過失傷害、誹謗以及公然侮辱等。
至於非告訴乃論則是指一旦檢察官或警方得知犯罪事實,不必經由有告訴權人或被害人提出告訴,檢察官、法官仍然可以依法進行追訴與處罰。
即便今天告訴人或被害人表示不願意追究,檢察官與法官仍然要依法進行調查、追訴與處罰。例如殺人、竊盜與偽造文書等罪都屬於非告訴乃論罪,這就是一般我們常說的公訴罪。
(二) 偽造文書如何提告?
有這樣的概念後,聰明的讀者就會知道,如果今天希望涉犯偽造文書罪的行為人受到司法機關的處罰,無論有沒有提告,只要檢調單位知道犯罪事實後就可以依法進行調查。
但如果是由自己備齊證據向檢調機關提出告訴,由於通常會比檢察官從其他地方得知的犯罪事實要來得完整許多,讓法官判處行為人有罪的成功率也會高出不少,因此仍然會建議各位讀者如果真的有發現任何人涉犯偽造文書罪,不用等待檢調機關發現犯罪事實,備妥相關物證就趕緊去按鈴申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