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著作權最高罰500萬!網路上的照片可別亂用! - 法律010
雷皓明律師
2021-06-21 更新
著作權(版權)可以維護創作者的權利,保護著作人本身與作品,然而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是什麼?如何完成著作權註冊?如何在不違反著作權合理使用範圍內使用網路資源?律師將於這篇與您分享著作權法抄襲與著作權的內容,如果還有問題,可以參考文末的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一、版權定義與著作權註冊
(一)著作權定義
著作權定義就是「保障創作者的思想」,其另一個常見用詞就是版權(版權英文是Copy Right),也就是於作品後面常看見的「版權所有,翻印必究」。
(二)著作權範圍
著作權種類範圍很廣,大致分為10個類別,包含語文、音樂、戲劇舞蹈、美術、攝影、圖形、視聽、錄音、建築及電腦程式著作;而像是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考試試題,或是新聞報導就不在著作權法保護的範圍裡面。
(三)著作權註冊
所以著作權申請規範為何?著作權登記耗時嗎?
根據著作權法第10條,著作權不用登記與註冊,只要作品完成或發表就能享有著作權!基於創作保護主義,只要作品可以證明著作人的身分、著作完成的時間,以及證明是獨立創作非抄襲,作品完成時,著作權即產生。
二、「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
「著作權」保障創作者的權利,由 「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 2方面保障,讓創作者得以更加安心創作,給出更多優秀作品。但是有些著作權較為複雜,比如幫公司寫歌、公務員幫機關創作等合作關係,就必須更加謹慎地處理「著作財產權」內容,以免不小心吃碰上麻煩或吃上官司。
(一)著作人格權
著作權法法第10條規定,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也不可以將著作人格權轉讓。著作人格權期限沒有限制,不會因為著作人死亡而消逝,希望可以保護著作人的名譽、聲望,包含 「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以及「禁止不當修改權」。
1.公開發表權:
創作者可以決定自己的創作內容要不要公開,比如影片是否要上傳到網路平台。
2.姓名表示權:
創作者可以決定是否要公開自己的姓名,比如是否用筆名或是真實姓名。
3.禁止不當修改權:
如果沒有得到創作者的同意,不能任意修改其作品,比如美術館如果沒有得到畫家同意,不能擅自因為展示的理由,更改畫作的擺放方式。
著作權案例:阿奇擅自更改好朋友未發表的新小說部份內容,並號稱「完全」是自己創作,甚至上傳網路,這就違反著作人格權的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與禁止不當修改權。
(二)著作財產權
著作財產權可以轉讓、授權給他人,透過與他人共有自己的作品,而有經濟收入。
「著作財產權」不是讓出全部權利,是可以依照狀況而挑特定權利授權的,所以著作人簽合約時記得別傻傻「都說好」。比如,A平台依照合約內容,只有某影片的「公開傳輸權」,沒有重製權,故不能擅自「複製」影片。
1.著作財產權類別
著作財產權目的在於保護創作者著作的經濟利益,不像「著作人格權」只有保障3種權力,而是包含相當多內容,如重製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展示權、改作權、編輯權、散布權、出租權,總共11種。
2.著作財產權年限
★著作人是自然人:
著作權的保護期限會一直存續到著作人死亡後的50年,如果著作完成後都沒有公開,則是著作完成後的50年為止。
★著作人是法人:
著作權的保護期限是著作公開以後的50年。
★年限較短類型
攝影、視聽、錄音和表演這4種類型的著作保護期限較短,一律都只保護到公開發表以後的50年為止,而不是著作人死亡後的50年。
三、著作權合理使用與著作權法抄襲處罰
「著作權」維護的重要性大家都知道,但有時候還是會不小心「踩雷」,比如素材使用不當,而侵犯著作權,或是因為不知道「 著作權法合理使用法則」而侵害著作權,冠上「抄襲者」的稱號,甚至因為「著作權法抄襲問題」吃上官司,實在得不償失。
文末,我們將與你分享常見的著作權如何合理使用。
(一)音樂著作權
「音樂」是最常見的素材,可用於餐廳播放,以及當成影片剪輯音樂素材,然而如何使用才不會有問題呢?首先,沒有得到製作人認可前,不論是餐廳播放、非營利使用,或是拿有音樂版權30秒段落作為配樂,都不可以!如果真的堅持要使用,可以到智慧財產局到網站,進行音樂版權查詢,再與相關人員洽談音樂版權購買,才能合法使用。
(二)網路照片著作權
網上照片下載簡單,但小心觸法! 圖片有圖像著作權,不是每張網路上找到的內容皆可以被使用,沒有打上浮水印也不表示合法。建議在圖片的進階搜尋上,設定搜尋到的照片「必須符合不限使用權」,或是直接找免費的圖片素材。另外,不是標註出處就沒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即使下載了也沒有改圖著作權利,所以下次如果有要需要使用網路上的照片,務必注意版權問題,以免因為沒注意到圖片版權,而不小心賠上金錢。
(三)著作權法是刑法嗎
除了透過光碟侵害著作權是「非告訴乃論」外,侵害著作財產權都是「告訴乃論」,有可能需要負擔民事與刑事責任。
1.民事責任
根據著作權法第88條所述,被害人可以請法官依據侵害的狀況,判定賠償新台幣1萬元以上至100萬元以下的金額,如果今天損害的行為屬於故意,且情節重大,可以要求賠償到新台幣500萬元。
2.刑事責任
根據著作權法規定,如果是侵害「重製權」、「改作權」及「公開傳輸權」,有可能 會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75萬元以下罰金。
不過,通常「智慧財產權著作權」的相關內容都是刑事起頭,民事賠償結案,且確切罰金內容也會依照「和解」時的實際狀況有所調整。
每件創作都是創作者的心血,然而智慧財產的侵權可能隨時都在上演。使用他人著作前,記得先確認版權問題,以免因為一時疏失而讓自己賠上大量金錢;創作者也記得注意自己所擁有的權利,別賠上自己的「創作結晶」!以上是著作權的相關內容,如果您喜歡我們的文章,歡迎您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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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皓明律師
民國100年考取律師資格後,在臺灣、北京、上海、新加坡及香港從事法律實務工作,主要處理公司組織架構、勞僱關係及仲裁程序,執業以來經手超過百間上市、未上市公司之相關爭議。訴訟方面擅長處理家事及繼承案件,自107年獨立創設喆律法律事務所迄今,已辦理超過500件上述類型案件,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法律上應有的權益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