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不配合辦理遺產繼承怎麼辦?快來看遺產繼承終極懶人包! - 法律010
雷皓明律師
2021-06-21 更新
遺產繼承到底怎麼做才好?繼承人不配合辦理遺產繼承怎麼辦?關於繼承的相關問題,如財產繼承有哪些、繼承順位怎麼看、如何辦理拋棄繼承及限定繼承等內容,律師都將於這篇與你解答。如果還有疑惑,也可以參考文末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一、如何辦理遺產繼承?
繼承英文是Inherit,在某位親人死亡後,便自然發生。
財產繼承涉及範圍很廣,包含動產如財產及股票繼承,或是不動產如房屋繼承,因此處理時必須更加謹慎,方能避免日後煩惱上身。那具體應該要怎麼辦理呢?需要準備什麼嗎?別急,我們一步一步與您細說。
(一)先參考民法繼承順位圖
在辦理遺產繼承前,必須先了解「繼承順位」,才能開始後續作業。按照民法規定,遺產繼承分配一定包含配偶,等配偶分完後,會依照遺產繼承順位處理遺產,依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姐妹及祖父母。
如果家族成員龐大,也可以上網參考繼承系統表如何製作,將民法繼承順位做成「遺產繼承表」,保障每一位繼承人的繼承權。
(二)遺產繼承期限內要完成登記
了解完民法繼承順位後,便要抓緊時間辦理繼承登記!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3條第1項前項規定,納稅義務繼承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起的6個月期限內,必須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辦理遺產稅申報。如果繼承人不配合辦理遺產繼承或超過期限內辦理,每超過1個月,就需要繳交1倍以上的罰鍰,甚至最高到20倍都有可能。另外,如果是要辦理土地或建物等不動產財產登記的話,記得把握在3個月的期限內完成辦理,如果逾期,地政機關會代替管理15年,但是如果還是遲遲沒有辦理,將直接歸為國庫的財產。
(三)辦理繼承登記流程
繼承人需要準備不同文件至 「地政事務所」 辦理遺產登記,但因為要繳交的文件需要至不同單位申請,所以前置作業可能會花上一些時間及心力完成。
★戶政事務所
繼承人需要先去戶政事務所申請「除戶證明書」,以證明被繼承人確實已經死亡。
★國稅局
處理完除戶後,去國稅局查明被繼承人有多少遺產,並於查完有多少遺產後,申報遺產稅。
★地方稅稽徵機關
繼承人申報完遺產稅後,需要至地方稅稽徵機關查需繳交的地價稅及房屋稅。
★地政事務所
跑完以上流程後,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產權移轉登記,並且確認有備齊以下內容:
- 土地登記申請書
- 登記遺產清冊1份
- 繼承系統表1份
- 不動產的所有權狀(正本)
- 被繼承人的除互戶籍資料、全體繼承人限戶戶籍資料各1份
- 遺產稅繳清證明書
- 遺產分割協議書(如果有分割遺產)
- 有辦理拋棄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