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罪沒了還能告妨礙家庭?通姦除罪化≠外遇無罪! - 法律010
雷皓明律師
2022-03-17 更新
通姦罪沒了!2020年5月正式通姦除罪化,第三者不用再想「被告妨礙家庭如何 自保」了嗎?關於通姦、妨礙家庭罪,以及通姦除罪化的原因與影響,律師一併跟您聊聊。(文末有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一、通姦除罪化原因是什麼?
即便已經通姦除罪,各種討論依然存在,如小三合法了嗎?性行為還有規範嗎?質疑的聲音此起彼落,沒有落幕。所以,為何要外遇除罪化呢?
所以,為何要外遇除罪化呢?
大法官提出通姦除罪時,提出5點違憲理由,分別為世界潮流、性自主權、非重要法益、不符比例原則與性別差異。
1.世界潮流
國際間很多國家如印度、韓國早已將通姦罪除罪,台灣的相關法制也應該有所更進。
2.性自主權
婚姻與家庭的定義隨時間已有不少變化,台灣的法律亦有改變,例如司法院大法官作成釋字第748號同婚解釋後,婚姻已不再只是承載社會功能的制度,更是關於個人權利、人格的展現。通姦法律上所規定的行為規範部分內容限制憲法第22條保障的性自主決定權以及隱私權,而制裁的內容則違反憲法第8條人身自由的限制。意思即為,通姦罪規定與誰發生性關係、用刑法嚇阻配告人的內容,都是干涉人身自由保障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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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重要法益
通姦罪的目的是希望規範夫妻間之忠誠義務,並維持婚姻與家庭制度。然而隨著社會的演進,對於多元情感接受度提高,婚姻與家庭的認知也有極大改變,也開始轉向認為不該用刑法來處決婚姻裡不中的情形,不符合憲法價值的特定重要法益。
4.不符比例原則
通姦罪如果以預防的成效來看,並無有效維繫婚姻家庭。如果需要達成「預防」,其實民事方式便可達持效果,但透過刑法則不然,比如證據成立困難、無助於維持婚姻穩定。通姦罪的刑法處罰不符合憲法下的狹義比例原則:不能為了達成很小的目的,而使人民蒙受過大的損失。
5. 性別差異
根據刑法第245-2規定,通姦罪可以寬恕配偶,僅對小三提告。然而實際情況是妻子容易原諒先生,僅對小三提告,但當妻子外遇時,先生因為自尊,原諒妻子的比例低,仍會提告,如此現象造成女性被告比例高於男性。
這種男女不平等的現象,已經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權內容:中華民國人民 ,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二、通姦定義是什麼?
通姦的意思就是婚外性行為(通姦英文為adultrey),在古代是需要遭受被丟石頭、浸豬籠或割鼻子等可怕懲罰的罪行,而當今則是用法律來規範。
通姦從重懲到除罪的整個變化,說明「通姦」一詞的定義隨著時間而有所不同。所以,「通姦意思」到底為何?有什麼行為才算是構成通姦?
簡言之,通姦的定義就是與配偶以外的「異性」,在彼此認同下發生生殖器官的接合,並因以下原因而不被社會認可。
★違背婚姻制度
目前被世俗接納的婚姻制度仍是 「一夫一妻制」,尋找小三或小王並發生婚外性行為,破壞了現有家庭的婚姻制度。
★妨害婚姻及家庭
「通姦」指配偶與他人發生性關係,導致妨害婚姻及家庭;當受害配偶有具體證據可以證明外遇配偶與第三者發生性關係的證據,提告之後,外遇配偶與第三者便必須承擔妨礙家庭罪的相關刑責(即通姦罪)。
三、妨礙家庭的制裁
通姦罪是什麼?通姦除罪化是否就是外遇除罪化?
通姦罪刑罰上處罰的僅是通姦(性行為),淘汰掉刑法的制裁,不代表合理化外遇的行為,遇到外遇時,仍可依循其他法律途徑幫忙。
很多人都說「被告妨礙家庭如何自保」很簡單,因為只要說詞得以挽回局面(比如去摩鐵算數學),多數都能免除一罰。通姦罪警示效果,比如因為蒐證困難難以定罪,受到不少侷限,實質嚇阻通姦行為效果不大,而這也是除罪的理由之一。
(一)關於通姦的制裁
隨著觀念與文明的進步,過往暴行處罰已由法律取代,未來是否還有改變在此不多加猜測。
通姦除罪前關於妨礙家庭法律的相關制裁,主要有以下兩點:
1.妨礙家庭刑法相關:
妨礙家庭刑責的內容,便是我們熟悉的「刑法通姦罪」,以有期徒刑(坐牢)作為處罰,不過已於今年5月宣布通姦除罪。
2.妨礙家庭民法相關:
通姦罪失效,如何提告妨礙家庭?可以考慮侵害配偶權的制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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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配偶權也是以保障家庭生活作為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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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配偶權相比通姦罪,所需證據寬容不少,比如:曖昧簡訊妨礙家庭兩者之間的連接於此可以成立,更不需要有具體性行為(性交)證據,而通姦罪則是一定需要有性交的證據。
(二)通姦罪具體內容
通姦罪是什麼?民法通姦攸關賠償,那刑法通姦便是關於處罰。
通姦罪曾是多數人遇到外遇的首要選擇,內容主要有以下幾點:
1. 通姦罪立法目的
通姦罪立法目的是希望維護婚姻生活美滿,希望用刑法預防婚姻不忠的情形。
2. 妨礙家庭刑責內容
刑法第239條提到:「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思即為:當有證據證明配偶與他人有性行為時,可以以通姦罪為由,讓配偶或小三、小王 有機會坐上一年的牢。
3.通姦罪如何提告?
★告訴乃論
通姦罪為告訴乃論
意思是須由被害人(通姦罪便只能是配偶)提出告訴,並經檢察官開啟偵查後,法院才能進行審判的犯罪。
★告訴權時效
根據刑法第237條所述,必須於知道犯罪後的6個月內提出。
比如:阿美2018年5月知道老公外遇,必須於2018年11月前提出告訴。
★追訴期期限
通姦行為追訴期是5年 意思是如果通姦進行超過5年以上都沒有被提告,則不能再追究責任。
比如:阿華於2000年開始與隔壁美美偷情,但到2006年時都沒有被發現,那即使2010年發現,也不能追究並提告。
4.通姦罪證據
雖然通姦罪因為是刑事事件,可以透過警方進行蒐證,但是成立的要件必須要有直接證據可以證明「與伴侶外的人有性行為」。
即要有雙方性器結合的具體證明(性愛照片、影片,或是拿到沾有體液的衛生紙團或床單及懷孕),難度極高。
通姦罪成立除了蒐證難,還要面對法官的自由心證,不確定因素很多,律師建議通姦除罪後可以參考民事方法,讓「通姦罪賠償」填補受傷的心。以上是關於通姦罪的內容,希望可以給你幫助,如果喜歡我們的文章,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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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皓明律師
民國100年考取律師資格後,在臺灣、北京、上海、新加坡及香港從事法律實務工作,主要處理公司組織架構、勞僱關係及仲裁程序,執業以來經手超過百間上市、未上市公司之相關爭議。訴訟方面擅長處理家事及繼承案件,自107年獨立創設喆律法律事務所迄今,已辦理超過500件上述類型案件,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法律上應有的權益及保障。